便衣检察官“暴露”了…
2017-03-28 17:24:00  来源: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田耘东 江黎黎

  “吸毒就要坐牢?怎么可能,净胡扯!” 

  “哎哎哎,别死抬杠啊,就我亲家邻居家孩子,开发区的,姓赵,因为吸毒,已经进去了!” 

  “还说的有鼻子有眼的,你以为我不懂法啊,吸毒最多拘留几天,又不是贩毒。” 

  3月的一个周六下午,连云区一个巷头,几个老大爷坐在椅子上晒着太阳闲聊天。老王和老李说着说着争了起来。 

  这时,正好路过的一个小青年听到争论停了下来。“大爷,你们说的这个事我知道。” 

  老王抬眼看了一眼。小青年戴着眼镜,像个学问人。便问:“你知道什么?” 

  小青年说:“这个人前几天确实被抓进去了,坐牢了,但不只是因为吸毒。他去年9月因为打伤人被判了缓刑,前一段还在缓刑期偷偷跑去浙江,结果在南京收费站被公安局查到吸了毒,而且已经成瘾了。他这是属于缓刑期又违法,最后被撤销了缓刑,现在进去是要执行原来判的刑。” 

  “你怎么知道的这么清楚?”老王坐直了,看着小青年问,旁边的几个老大爷也都看了过来。 

  “因为……因为这个案子就是我们院办的。”小青年犹豫了一下说。 

  “你们办的?你哪个单位的?”老王盯着小青年问。 

  “连云区检察院的。” 

  “哦,我说呢。小伙子,你还是个检察官啊,怎么,来微服私访的啊?”老王笑着说道。 

  小青年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检察院的?检察院不是查贪官的吗?还管这个?”一直在旁边听着的老李紧接着问了一句。 

  “大爷,检察院不光是查贪官,还有很多其他职能,总的来说叫法律监督,包括批捕、公诉,监督公安局的侦查,监督法院的审判,监督各种判决的执行,还有政府的行政执法也监督。”小青年扳着手指头,一板一眼地说。 

  “像这个案子,就叫刑事执行监督,就是对刑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我们院知道这个人缓刑期间吸毒的情况后就去做了调查,确定应该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然后就向司法局发出《收监执行检察意见书》,监督他们按程序建议法院做出了撤销缓刑的裁定。” 

  “对!判了缓刑也不是说就一定不用坐牢,这我知道。”老王说。 

  “小伙子,不,检察官同志,那你说说缓刑期间都不能干什么啊,犯什么事会被抓回去坐牢啊?”老李接着问道。 

  “根据法律规定,缓刑考验期间,要遵纪守法、服从监督,未经批准不能离开居住的市、区,要向考察机关报告活动情况和会客情况,这是一般规定。另外,违反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情节严重的就要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包括违反法院禁止令、脱离监管超过一个月、受到治安管理处罚、被司法行政机关警告三次仍不改正的等等,反正啊,不是说判了缓刑就能为所欲为了,缓刑期间也得老实点,我们检察院可都盯着呢。”小青年说完自己也笑了起来。 

  临走,老王对小青年说:“小检察官,这案子你们院办得好,你这普法做得也不错,我给你们点个赞!哈哈。” 

  说着,老王对着小青年伸出了大拇指。 

  小青年走了,心里比那春日的阳光还灿烂。 

  

  

  编辑:王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