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检察院宋祥林检察长作检察工作报告
2018-01-09 09:22:00  来源:  作者:连检宣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过去一年全市检察工作回顾 

  2017年,我们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在市委和省检察院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为“强富美高”连云港建设贡献了检察力量。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刑事犯罪嫌疑人1968人,同比上升11.25%,提起公诉被告人5657人,同比上升3.12%,办理刑事、民事、行政诉讼和执行监督案件1511件,同比上升110%,工作获市委、省检察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13次,16个集体、25名干警受到省级以上表彰。 

  一、深入参与平安建设,全力保障社会稳定 

  我们把维护稳定作为第一责任,深入参与综合治理,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努力为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安宁社会环境。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维护公共安全。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和群众安全感的犯罪,批准逮捕潜逃二十余年命案犯罪嫌疑人5名,提起公诉“法轮功”“全能神”等邪教组织犯罪16人、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740人。对重大敏感案件严格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利用网络购买生产销售气枪案件被告人17人,该案为公安部挂牌督办案件、涉及9省21市;妥善办理了裴葛君等15人非法买卖公民个人信息249万条、骗取滴滴公司补贴款130余万元案件。 

  ——强化风险排查防控,促进社会和谐。扎实做好涉检信访排查、化解、稳控工作,圆满完成十九大安保维稳工作任务,市检察院连续3年被评为市信访稳定工作先进集体。全面收集办案中发现的可能引发社会矛盾、影响和谐稳定的问题,提交风险研判报告41篇,促进有关单位开展专项治理21次。推进检察为民服务中心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东海县、灌南县检察院控告申诉接待窗口被评为全国文明接待室。加强检察环节司法救助,为109名刑事被害人及其近亲属提供救助,发放救助金88万元,同比上升176%,其中为嘉瑞宝购物中心门前酒驾交通肇事致一家三口死伤案件受害人申请救助金5万元,蒋宝童司法救助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十大维护残疾人权益案。 

  ——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保障“舌尖上的安全”。组织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31人,提起公诉153人。对公安部挂牌督办的走私“疯牛肉”特大案件提起公诉,陈孔合等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依法提起公诉崔玉国等13人生产、销售假药达1680余万元案件。在检察机关建议下,使用含铝泡打粉制作面饼销售案9名被告人,被判处缓刑并宣告缓刑考验期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和销售的职业禁止。 

  ——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联合团市委、市教育局开展“护苗成长、法治护航”校园宣讲活动,加强学生安全自护教育。依法打击“黑校车”危险驾驶犯罪,提起公诉15人,并结合办案发出检察建议,推动教育部门完善校车管理,有力保障学生乘车安全。坚持少捕慎诉,对涉罪未成年人不批捕50人,附条件不起诉47人,开展检察机关自主社会调查178次,努力做好教育、挽救、感化工作。市检察院创新实施关爱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心心点灯”工程,根据真实案例拍摄的微电影《小小太阳花》获中央政法委、中央综治委表彰。灌云县检察院与南京大学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与控制研究所合作建设“未成年人教育保护实验基地”。海州区检察院在12家大中专院校设立检察官法律咨询室。 

  二、紧紧围绕中心工作,积极服务发展大局 

  我们自觉把检察工作摆在全市发展大局中谋划,努力以一流的服务大局水平充分彰显检察工作价值。 

  ——服务保障重大部署落实。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决策,制定服务聚焦富民等多项保障措施。积极落实市委“一带一路”建设部署,连云区检察院成立 “法律硕士服务团”,在上合组织(连云港)国际物流园成立检察服务工作站,在连云新城设立服务跨境电商检察工作室,精准服务“一带一路”重点项目,最高人民检察院转发、检察日报头版刊发了我市经验。大力推进“护港工程”,涉港刑事犯罪、职务犯罪发案率逐年下降。积极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制定12条服务保障意见,组织开展全民普法教育、党员志愿者服务和社区联动共建活动,工作做法获市委宣传部肯定,受到市创建办通报表扬。 

  ——服务保障经济健康发展。提起公诉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65人,办理了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的陈木生等人利用地下六合彩实施电信诈骗案、涉案2800余人被公安部列为十大典型传销案例的 “云数贸”特大网络传销案等有影响案件。依法打击各类走私犯罪,办理了走私盐湿牛皮14万吨案件,对涉案金额1.1亿元盘踞在苏、浙、鲁等地犯罪团伙特大走私成品油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牵头成立市知识产权保护联盟,审查起诉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190人。灌南县检察院结合办案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开展了汤沟酒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开发区检察院在恒瑞医药、豪森制药分别设立保护知识产权法律工作站、服务企业法律工作站。 

  ——服务保障民生维护民利。严惩涉农刑事犯罪,提起公诉1442人,办理了公安部、监察部挂牌督办的骗取中央财政涉农补贴资金3300万元特大案件、侵犯91名出国劳务农民工权益的非法组织出国劳务系列案件。对农民群众保护自身权益的诉讼,依法支持起诉,帮助158名农民工讨回欠薪79.3万元。组织全市检察干警深入开展 “双进双促” 大走访活动,共走访群众7168户,落实帮扶资金105万元,帮助解决问题229件。灌云县检察院开展“十个一”啄木鸟阳光护航工程,为全县百亿元棚户区改造提供司法保障,新华日报、检察日报等予以报道。 

  ——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严厉打击生态环保领域刑事犯罪,共批准逮捕32人,提起公诉123人,对非法捕捞渔获物达15万公斤的14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该案是中国海警局挂牌督办案件,系江苏省近十年来最大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对扬中市德立化工公司向灌南县饮用水源地硕项湖非法倾倒化工废物污染环境案提起公诉,德立化工和6名被告人均被判处刑罚;通过行政检察监督,督促1500余吨跨省倾倒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市检察院连续3年在纪念“6.5环境日”新闻发布会暨主题宣传活动上通报检察机关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情况。 

  三、全面强化检察监督,切实维护公平正义 

  我们充分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检察监督职能,努力以一流的司法规范化水平,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坚持惩防并举营造清廉环境。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147人,向涉案单位及主管部门提出预防检察建议41件,推动相关单位建章立制100项,有1件检察建议获评全省 “十大精品检察建议”。联合市卫计委开展全市医疗卫生系统“远离回扣、廉洁从医”主题专项活动,有几十人主动上交回扣款,切实挽救和保护了一批医疗骨干。建成3D警示教育基地3个,有2个警示教育基地被评为“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4名干警获评全国检察机关优秀预防员、预防能手。全力配合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圆满完成职务犯罪侦查预防部门转隶工作。 

  ——强化对刑事立案、侦查和审判活动的监督。共监督立案11人,纠正漏捕漏诉47人,通过监督撤案成功帮助42名犯罪嫌疑人洗脱了“罪名”。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以及没有逮捕必要性和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依法不批准或不予决定逮捕632人,不起诉124人。加强刑事审判活动监督,提起抗诉18件,1起抗诉案件由无罪改判有罪,2起抗诉案件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十大精品抗诉案件”。 

  ——强化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开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建议变更强制措施124人均得到采纳,有力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1件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优秀案件。依法审查连云港监狱拟提请减刑、假释案件522件,对17人提出不予提请减刑、假释意见均获采纳。依托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维护刑罚执行公正和刑事被执行人合法权益,3个驻看守所检察室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派驻监管场所一级规范化检察室。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活动,支持并监督执行机关依法执行256件、1293万元。  

  ——强化对民事、行政诉讼以及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对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生效裁判提出抗诉7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1件,提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117件,采纳数同比分别上升80%、350%。加大监督纠正虚假诉讼力度,办理案件10件。深入推进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会同市法制办等联合制定加强行政执法检察监督衔接工作意见,完善监督机制,提升监督效果,有力促进依法行政。 

  ——紧扣司法办案提升自身司法规范化水平。建立不规范司法行为约谈制度,有力促进规范司法。加强案件监督管理,开展案件质量评查40次、评查案件9880件,发现问题限期整改。积极构建“良性互动、互利共赢”新型检律关系,职务犯罪案件律师会见率居全省前列,在全省率先建立异地协助阅卷平台,有效解决律师异地阅卷不便问题;定期召开检律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获市律协和律师好评。组织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办案进行监督评议64件。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共公开法律文书4190份、案件程序性信息7076条,向辩护人等主动推送案件信息708条。 

  四、锐意检察改革创新,提升检察工作质效 

  我们认真落实中央全面深化司法改革要求,积极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全面提升司法办案质效,更好地保证公正司法。 

  ——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遴选第二批员额检察官29名,统一招录聘任制书记员64名。全面实施新的检察权运行机制,制定完善检察官岗位职责和职权清单等配套性文件42份,结合专业化要求科学设置办案组织261个。严格落实检察长直接办理案件规定,全市两级检察院51名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842件,办案量是改革前15倍。建立员额检察官退出机制,6名不在司法办案岗位的检察官退出了员额。联合市社科联举办了“司法改革”专题研讨会,进一步促进深化司法改革。 

  ——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严格贯彻证据裁判规则,积极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提出完善证据意见74件,同比上升640%;强化对侦查取证的合法性审查,筑牢冤假错案防线,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6件。承担最高人民检察院三个重大检察理论研究课题之一的《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构建》,是全省检察机关承担的唯一一个最高人民检察院重大课题。 

  ——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提起公益诉讼3件,启动行政公益诉讼前置程序,提出诉前检察建议153件。连云区检察院办理的尹宝山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入选全国十大环境资源典型案例,是江苏省唯一入选案例;于宗玉滥伐林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被检察日报头版头条刊发,是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全面实施后全省非试点地区首例公益诉讼案件。东海县、海州区检察院通过诉前检察建议,分别推动开展打击违法占用耕地、非法采矿专项行动。全市检察机关共督促追缴土地出让金5779万元,督促收回土地价值2917万元。 

  ——实施检察工作机制创新。全市检察机关共实施14个机制创新重点项目,经验做法被省检察院转发、推广24件次。探索建立退回补充侦查引导和说理制度,一次退查率、二次退查率同比分别下降22、11个百分点,有力提高诉讼效率。海州区检察院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出台加强检察建议工作意见,创新检察建议督查机制,有效解决检察建议落实不力问题。灌南县检察院推进侦查监督和公诉案件“繁简分流、分类办理”,实现简案快办、繁案精办;建立起诉意见书、起诉(不起诉)书、判决书“三书”比对监督一体化公开平台,有效深化司法公开。 

  五、狠抓检察队伍建设,努力夯实基层基础 

  我们对照社会形象和群众满意度达到一流水平的目标,深入推进从严治检,努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坚持严管厚爱并重。制定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编制覆盖检察权运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创新“检家互动”机制,加强对干警“八小时”外教育管理。大力推进关爱干警“暖心工程”,用讲尊重、办实事、解难处激励和保障干警创先争优。举办钟佰均先进事迹宣讲报告会、送法下乡巡回宣讲等活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市检察院连续9年获评市优秀机关党组织,被市委推荐参加全省机关党建工作先进集体评选。 

  ——打造专业化检察队伍。制定“十三五”检察人才发展规划、检察人才建设“鲲鹏工程”实施意见、检察理论研究人才管理办法,组织各类培训和岗位练兵7286人次,参加全省检察机关公诉论辩赛取得第4名好成绩,3项检察教育培训课程获全省检察机关十佳精品课程、优秀课程。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共有全国、省检察理论研究人才18名。 

  ——加强检察信息化建设。推进建设网上、掌上、实体三位一体信息化检察院,2项成果在全省检察机关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上作演示交流。全市检察门户网站集群综合指数居全省检察机关首位,市检察院微信公众号综合指数居全国分州市检察院第6位,在全省设区市检察院率先建成5A数字化档案室。东海县检察院检察门户网站跻身全国检察机关“百佳”。强化信息化建设辅助办案,经验做法被检察日报刊发。 

  ——促进基层均衡化发展。实行市检察院领导联系基层检察院制度,切实帮助解决基层检察工作难题。挂牌成立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推进基层检察院 “一院一品”创建,促进基层检察工作创先争优,赣榆区检察院联合山东临沭、莒南和岚山检察院建立苏鲁边界跨区域检务合作机制,灌云县检察院“青苹果法治乐园”获全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十佳创新事例奖”,连云区检察院“护港工程”经验多次被上级检察院转发。 

  六、自觉接受代表委员监督,切实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我们不断强化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保障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认真办理议案提案。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闭幕后,市检察院迅速组织学习贯彻会议精神,逐条研究落实代表审议意见。认真办理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市政协委员提案12件,通过上门答复、走访座谈和电话沟通等方式,逐件落实回复,切实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对市人大常委会交办案件,明确专人负责、认真办理,及时报告办理情况。 

  ——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充分利用“两微一端”、人大代表工作联络室,并通过邀请代表委员视察、调研等多种方式,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经常性联系,广泛深入听取意见建议。邀请代表委员参加 “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检察开放日等各类活动463人次。 

  ——积极争取关心支持。两级检察机关共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22次,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视察全市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6个县区人大常委会均出台了关于加强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我们还围绕社会各界关注的问题及社情民意,专题向市政协通报了全市检察工作情况。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全市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市委和省检察院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和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清醒认识到,面对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对法治提出的新要求,检察机关服务大局、保障民生、化解矛盾的能力还有待提升;在法治体系建设中的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监督纠正违法的力度与效果同人民群众期待还有不小的差距;对司法改革取得成效宣传不够,与司法体制改革相适应的检察权运行机制仍不健全等等。我们将紧紧抓住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自觉接受人民监督,认真研究分析,切实推进整改。 

  2018年全市检察工作安排 

  2018年,全市检察机关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和省检察院各项部署,切实强化法律监督工作,进一步提升服务大局、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满意度,奋力谱写新时代连云港检察事业发展新的篇章! 

  一是紧跟党委,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进一步深化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工作,切实在丰富学习形式、增强学习效果、做好成果转化上下功夫。牢牢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的总要求,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化“两学一做”成果。进一步坚定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的自觉性,严格执行向市委及时主动请示报告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改革措施、重大事项和重大案件,把牢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二是紧贴大局,努力为新时代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进一步完善措施,积极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检察服务。注重运用法治方式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对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认真研究检察环节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具体措施,努力在平安连云港建设中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和改进民生检察工作,依法严惩教育、社会保障、扶贫开发、医疗卫生等领域犯罪,深化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强化对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司法保护,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是紧盯监督,在全面依法治市中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牢牢把握法律监督机关的使命定位,切实强化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要。健全多元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格局,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决定,强化公益诉讼工作,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基层院内设机构改革,着力推动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切实完善与监察机关有效衔接工作机制。 

  四是紧抓规范,不断提升检察机关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认真执行违法行使职权行为纠正、记录、约谈、通报及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提升检察公信力。持之以恒整治“四风”,深化全面从严治检,切实保证检察队伍良好形象。继续完善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监督制度,认真落实人大的决议和要求。加强与政协委员联络,推进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工作,依法接受律师监督,全面深化检务公开。 

  各位代表,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我们将认真落实本次会议部署,锐意进取,积极作为,推动全市检察工作迈上新台阶、再创新业绩,全力以赴为我市打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仗、加快建设“强富美高”连云港作出更大贡献! 

  有关用语说明 

  1.检察机关自主社会调查:社会调查报告,是侦查机关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进行调查后制作的调查文书,人民检察院必要时可以进行补充调查。为确保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得到全面、客观、公正评估,我市检察机关指派专人在每个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担任社会调查员,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过程中自主开展社会调查,工作成效受到省检察院肯定。 

  ——见《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第3页第11行 

  2.心心点灯: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有相当数量的未成年人因亲人入狱而面临经济困难、亲情缺失,如果不能及时得到关心和爱护,很容易成为“第二代罪犯”。为此,市检察院成立了“心心点灯”志愿服务组织,通过心理健康干预、生活困难帮扶等手段,关心关爱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帮助他们健康成长,促进服刑人员积极改造。 

  ——见《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第3页第12行 

  3.法律硕士服务团:是连云区检察院为服务上合组织国际物流园等“一带一路”重大项目,于2017年初成立的以检察长为团长、8名法律硕士为成员的专业法律服务团队,主要针对重大项目在建设及经营环节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精准法律服务。 

  ——见《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第3页第22行 

  4.知识产权保护联盟:为落实市委市政府知识产权战略,切实维护知识产权权利人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市检察院联合市中级法院、市公安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共同成立市知识产权保护联盟,积极履行打击、保护、监督、预防等工作职能,服务提高全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见《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第4页第12行 

  5.啄木鸟阳光护航工程:灌云县检察院通过开展设立检察监督岗、举办警示宣讲、签定廉洁承诺等“十个一”活动,对全县棚户区改造工程实施全方位监督,确保国家资金全部用于拆迁项目改造,防止资金的不当使用和分配,受到县委县政府和人民群众广泛好评。 

  ——见《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第4页第24行 

  6.不规范司法行为约谈:为深化司法规范化建设,市检察院根据了解和掌握的司法不规范隐患或突出问题,对相关责任领导进行约见谈话,促进整改存在问题,确保检察权依法规范正确行使。我市该项工作获得省检察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见《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第6页第20行 

  7.公益诉讼: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作出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正式确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增加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或者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规定的机关或者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增加第四款:“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见《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第7页第22行 

  8.退回补充侦查:指在公诉案件审查起诉期间,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对需要补充侦查的案件退回原侦查机关,对案件中的部分事实情况作进一步调查、补充证据的一种诉讼活动,其目的在于进一步补充完善证据,查明案件事实真相。  

  ——见《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第8页第8行 

  9.“三书”比对监督一体化公开平台:是灌南县检察院为统一公、检、法司法办案标准而建设的数据互通平台。该平台通过对公、检、法结论性法律文书进行比对,既适应了检察机关利用大数据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需求,又能够通过数据分析,查找公、检、法机关在事实认定、证据采信等方面的不同处,有利于统一司法办案标准。 

  ——见《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第8页第13行 

  10.检家互动:是指市检察院以各部门为单位建立“检家互动”微信群,邀请本部门所有成员及其家属入群,强化对检察干警“八小时外”的监督管理。 

  ——见《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第8页第19行 

  11.鲲鹏工程:即以提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为目标,以满足检察可持续发展人才需求为动力,以加强业务骨干人才和青年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通过3—5年的努力,进一步扩大检察人才总量、提升检察人才质量。 

  ——见《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第9页第2行 

  编辑:王强